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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8年2季度汽油和柴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质监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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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8年2季度汽油和柴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2008年2季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深圳市加油站销售的汽油和柴油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7家加油站销售的67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的6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其中,汽油抽查55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91%;柴油抽查12批次,合格样品为11批次,合格率为92%。
        本次抽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SZJG 12-2007《含清净剂车用汽油》、SZJG 13-2007《含清净剂车用柴油》和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企业燃油质量明示担保内容等, 对苯含量、闪点、防锈性、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燃油的主要不合格项有:苯含量、闪点、防锈性、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等。
        燃油苯含量项目不合格,可能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因为苯是有毒物质,一旦挥发在空气中,被人体吸收后,会导致呼吸道感染、败血症。
        燃油闪点项目不合格,对燃油贮存、运输、使用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燃油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项目不合格,主要是车用汽油清净剂添加不符合规定,不能有效地清洁燃油系统,从而导致汽油不能充分燃烧,可能影响汽车发动机的性能。
       燃油防锈性项目不合格,表明燃油防锈能力差,容易造成与燃油接触的金属部件被腐蚀。
       针对本次燃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燃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燃油及销售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燃油流入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文档附件


附件1-08年2季度深圳市汽柴油监督抽查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xls

附件2-08年2季度深圳市汽柴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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