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起步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也是深圳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08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争当全国质监系统排头兵的要求,高举“以质取胜”旗帜,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作出新贡献。2008年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质量安全,强化监管措施,着力打造“安全之都”“放心之城”
1、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查”活动和玩具、服装等产品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质量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巩固3个100%的目标。加大治本力度,将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继续完善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施常态监管。
2、推进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以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产品为重点,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产品设计审查关、生产过程质量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
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继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开展巡查监管绩效考评。继续整治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开展河粉、豆制品等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严格审查标准,落实审查责任,确保监管关口前移。以原辅料进货、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确保6月30日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无证查处。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和卫生监测,对出现严重质量卫生问题的实行召回、企业负责人约谈、加严检验,直至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
5、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优化卫生许可流程,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开展申报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信誉评级制度,大力推进初级农产品加工和厨房式餐饮配送等两类食品加工企业卫生许可工作。
6、积极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四方责任”,不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重点督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和多发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不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评价工作。结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继续推广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评价》,选择80—100家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标准化评价等级,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等达到100%。
8、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保持取缔“简易电梯”、“土锅炉”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气瓶及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有效扫除盲点盲区。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特种设备事故、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和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11万多台特种设备基本实现安全运行。
9、继续强化应急救援工作。以食品、特种设备等涉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专项预案,督促、检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当。
二、突出名牌战略,强化扶优扶强,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10、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申报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奖励等工作,以建立名牌培育后备库为重点,选择100家产品实物质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企业在计量、标准、质量、认证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扎实做好2008年度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目录建议、推荐申报等工作,争取名牌数量再次取得新突破。
11、扎实做好市长、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做好第五届市长质量奖和部分区长质量奖的有关评定工作。坚持绩效导向原则,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制度化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市、区质量奖衔接互补体系,有效发挥梯队培育、层级推进、整体带动的作用。开展卓越绩效管理全省试点工作,加强行业应用研究,加快在教育等行业的推广,实施企业评审员专题培训计划,推动卓越绩效管理在更多企业和组织的有效应用。
12、深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的意见》,出台质量振兴绩效评价标准。继续推进福田、盐田和龙岗区开展质量兴区活动,罗湖、南山和宝安区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市局每半年一次,分局每季度一次对辖区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编制年度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为政府宏观质量决策提供参考。在全市及六个区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为提高质量工作的针对性提供数据支持。
三、突出标准化战略,强化自主创新,着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13、全面推进实施《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战略推进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系统内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出台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开展资助项目受理、评审、验收和审计监督等工作。紧贴深圳产业发展状况和技术标准文件制定的重点领域,重新组建深圳市标准化专家库,加快组建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标准化工程师制度,开展标准化工程师考核题库研究,推动在有关高校和虚拟大学园开设标准化课程。
14、扎实做好国家标准化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组建专家评委会。继续开展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试点工作,新增10家试点企业。继续推动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申请承担5—10个全国TC/SC秘书处的工作。加大企业联盟标准的培育力度,抓好《深圳市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大力实施盐田区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国家标准委确定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总体目标”。
15、继续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在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循环经济相关领域以及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和服务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对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
16、不断加强采标等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及时跟踪国际/国家标准的最新动态信息,为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转变采标工作方式,利用标准登记备案、名牌申报等多种渠道全力推进采标认可工作。加强标准备案和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备案标准清理工作,完善标准备案的专家会审制度,进一步加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各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点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17、继续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进一步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我市出口的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产品所涉及的国外标准、技术法规等市场准入信息进行重点跟踪预警,加强国际实验室合作和互认工作,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四、突出打假治劣,强化行政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8、进一步加大重点产品专项执法和大要案查处力度。以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严厉打击恶意生产加工假冒名优产品的侵权违法行为和团伙案件,坚决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9、积极拓展质监执法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突出执法工作重点,加强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积极探索技术执法的新路子。严格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加大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安全健康指标和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一般指标连续抽查不合格以及拒检企业,以及违反规定要求、不符合生产条件而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配合实施新的节约能源法,积极探索开展节能监管执法工作。
20、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调整监督抽查重点,针对食品、车用燃油、化妆品、家具、建材、能效标识产品、高科技产品等重点产品,突出安全、健康、环保、节能等重点技术指标开展监督抽查。争取增加监督抽查经费,进一步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强化抽样现场管理和检验结果管理,修订完善工作程序。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健全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闭环控制体系,强力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技术帮扶和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1、全面推进计量监管工作。强化民生计量,进一步加强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建立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抽查制度。对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领域的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做好加油机、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商用衡器和电能表等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C标志认证工作,促进提高计量保证能力。
22、整顿规范认证、校准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体系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咨询培训和认证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虚假认证、买证卖证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加强计量校准机构的监管,制定实施有关计量校准机构行为准则和行业规范,规范校准市场。以机动车检验机构和涉及安全检验的实验室为重点,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计量认证实验室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23、加大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力度。将家用电器、化妆品、电线电缆等9类重点产品纳入到电子监管范围,加强重点行业入网引导,积极开展流通零售业的应用推广工作。依托电子监管网,加快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执法打假联动系统的建设。
24、深入加强质监法制建设。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快修订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实现透明运作。健全法制监督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积极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强化罚没物品管理,缩短处置周期,不断探索环保处理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新模式。加强行政听证、复议、诉讼等案件的预警分析和有效应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确保执法权威。
25、高效做好投诉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接听率,加强与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的衔接,及时高效地做好投诉举报、质量咨询、案源收集处理、信息反馈等工作。
26、积极推进全市打假工作。认真履行好市打假办的组织协调职责,不断完善打假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基层政府打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积极发挥打假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强化对全市打假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整治,对历年来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警示市场开展“回头查”,做好“黄金周”、重要展会等重点时期的打假工作。
五、突出节能减排,强化技术服务,着力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27、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基础性工作,强化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为企业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继续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和用能单位贯彻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试点工作,为政府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8、推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从设计、制造等生产源头把关,实现“确保安全,降低能耗”的双重指标。对在用高耗能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实施能耗监督,推进锅炉节能改造技术工作,在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
29、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加大节能减排重要标准的宣贯力度,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和企业申报节能减排国家标准项目,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关技术标准文件的制订工作,开展节能降耗标准实施监督。
六、突出能力提升,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增强质监执行力
30、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质监事业再上新台阶”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加强能力和执行力建设为重点,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采取岗位技能培训、办案能手评选、高校学习、境外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分类培训,不断提高质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3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政务公开,创新监督形式,抓好行风建设。继续抓好廉政建设“潜在危险源”治理工作,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32、全面提高行政绩效水平。贯彻行政责任体系“1+6”文件,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年度工作责任“白皮书”制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结合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窗口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公务员岗位和考核工作体系,加强对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评工作,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33、继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坚持“科技兴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检测能力,提升技术人才的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抓好科研项目的落实,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成果转化等工作。抓紧建设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标准馆,加快特种设备检验试验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深圳)等国家级、省级检验机构的立项等筹建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参与做好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整合工作。
34、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做好“金质工程”建设的安全测评、项目验收和维护工作。积极推进“数字质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编制以及监理招标工作。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工作,完善统一登陆平台,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
35、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有效性。继续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机制,按照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重点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事前策划与事后报道相结合、专项宣传与系列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力度,拓展深度和广度。采取质量知识进社区、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益性和专业性宣传。集中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直通车”、“民心桥”、“质监民生直击”等专题宣传。以树立和提高“深圳制造”和质监部门良好形象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为质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