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考辅助雇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详见《2007年下半年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考辅助雇员总成绩》。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8:10集合。
(二)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程序
1、请体检入围考生自行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
2、到体检地点后,在市质监局设立的登记处核对考生身份,领取体检表。(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验核)
3、考生把《体检表》涉及的本人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一张,在体检中心“交费处”交费350元,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开始检查;
4、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体检中心“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宜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抽血须空腹。因此,当日体检前不得吃、喝东西;体检完毕后,医院将为体检考生每人提供1份早餐。
3、考生体检时,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4、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雇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5、考生体检前几天忌过度劳累,以清淡饮食为主,限食高脂高蛋白食物,忌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作X光检查时,需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别针等物品。
7、考生自备350元体检费。
8、考生在体检后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变更联系电话,请及时告知深圳市质监局政工人事处,联系电话:0755-82107004,82107367。
9、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市质监局政工人事处将于12月4日之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项目按招工体检项目进行,体检项目的结果判定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六)体检结果于12月7日之前在深圳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szbqts.gov.cn)公布。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